一般程序
- 在学生的初级年期间,署主席通过向荣誉计划署署长派遣职位授权计划,提名他或她。
- 总监审查了荣誉委员会外部外部的学生的学术表现,如果学生符合计划标准,请通过他或她提名的批准来通知学生。
- 学生必须决定是否接受以下秋季学期开始的提名。向荣誉方案署署长提交委员会接受表明,该委员会旨在接受提名。
如果在多个部门提名
偶尔,一名学生被批准用于两个部门的荣誉。在两部门提名的学生可以选择进行涉及两个学科的跨学科研究。只要学生选择从最符合最符合项目的研究方法的部门获得荣誉的荣誉,这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一篇论文项目只在一个部门获得荣誉。